个人承诺书模板锦集4篇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用到承诺书的地方越来越多,使用正确的写作思路书写承诺书会更加事半功倍。你知道承诺书怎样才能写的好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个人承诺书5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个人承诺书 篇1
我已认真阅读并知晓了本次考试的有关规定,郑重承诺:
一、同意报名组织机构或报名点读取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采集指静脉等生物特征信息;保证报名时所填写的报考信息以及现场照相确认时所提交的各项证件材料真实、准确且符合有关规定。否则,由此影响到报名、考试、录取、毕业,本人愿意承担责任,并接收处理。
二、报名(选课)后到考试前不变更二代居民身份证姓名、民族、公民身份号码、照片信息,保证报名、考试、毕业时上述身份信息相同。否则,由此造成的影响,责任自负。
三、同意在配置有无线电信号屏蔽仪和安装视频监控的标准化考场参加考试,同意监考员使用金属探测仪进行贴身检查。
四、考试期间,自觉服从管理,遵守《考生考试规则》,如有疑似违规行为,积极配合工作人员进行检查、核实,配合做好证据、作弊工具、资料的暂扣工作;如有违规行为,同意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接受处理。
五、本人知晓违规事实及拟处理结果告知方式:考点在考试过程中记录的违规事实,在当场考试结束后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告。按规定时间(在公告之后三日内)向当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
承诺人:____________
考生号: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个人承诺书 篇2
一、立足本职出实策、鼓实劲、办实事,不图虚名,不务虚功,坚决反对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四风”。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主动深入基层和工作联系部门调查研究、了解情况、帮助解决问题。
二、严格执行国家和盛市有关招标采购工作的法律法规,认真履行招标采购监督管理的'职责,依法办事,不断提高监管水平,着力打造全省一流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三、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把手的职责,坚持“一岗双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四、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督促市交易中心在法定时限内高质量完成招标投标工作,对民生工程、重要项目、重点工程,不断优化招标程序。
五、坚持政务公开。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公开栏为载体,公开招标信息及宣传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依据和招标投标工作等有关信息。
六、严格遵守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特别是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30条、市委28条规定,不以权谋私;不参加任何可能影响招投标监管公正的宴请和其他活动,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树立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良好形象。
承诺人:xx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个人承诺书 篇3
本人XX(身份证号码:XX),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在XX公司工作。本人现应聘北京XX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职位。
北京XX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已经告知本人提供原单位的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因 原因,本人尚未取得上述证明。
本人承诺如下:
1、20 xx年 月 日之前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逾期未提供,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
2、已经与原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且已办结工作交接手续;
3、与原单位不存在竞业限制;
4、与原单位不存在任何纠纷。
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引发的法律纠纷,由本人独立承担,与北京XX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无任何关系。
承诺人:XXX
个人承诺书 篇4
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
本公司(名称) ,为:( )独资企业 ( )合资企业 ( )合作企业 ( )其他;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国籍: 商务部门批准证书号:批准日期: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请企业根据实际情况选择A、B或C):
A( ) 本公司外方投资者属于“境内居民(包括自然人和法人,下同)以其持有的境内企业资产或权益在境外进行股权融资(包括可转换债融资)为目的而直接设立或间接控制的境外企业(特殊目的公司)”,并已经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通过境外特殊目的公司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xx]75号)办理特殊目的公司外汇登记。
B( ) 本公司外方投资者直接或间接地被境内居民持股或控制,但是该外方投资者不属于《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通过境外特殊目的公司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xx]75号)所规定的特殊目的公司。本公司保证外方投资者直接或间接地被境内居民持股或控制的过程符合中国和注册地国家法律规定,不存在逃汇、非法套汇、擅自改变外汇用途等违反外汇管理法规的情况。
C( )本公司保证外方投资者没有直接或间接地被境内居民持股或控制。
如存在虚假、误导性陈述的行为,本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愿意承担由此而导致的法律后果。
法定代表人签名: 单位公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