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工作方案集合十篇
为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通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完整的方案,方案是书面计划,是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等。方案要怎么制定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工作方案10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工作方案 篇1根据市人社局职改办《关于开展XX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仙职改办[XX]3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中小学专任教师队伍结构的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立足我市专任教师队伍的实际,充分发挥职称评审的良好导向作用,坚持“三个面向”,面向基层农村,面向教学一线,面向优秀骨干教师;做到“三个服务”,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服务,为城乡教育协调发展服务,为提高全市教师职业素养和专业能力服务。
二、评审原则
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申报人员实行总量控制,各地各单位原则上在岗位空缺数内申报,对暂无空岗的单位实行“退一进一”办法处理。
三、申报对象
XX年度在岗且符合申报条件的中小学教师。
四、申报条件
(一)必备条件
1.符合《湖北省中小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中规定的学历、资历条件,小学教师必须满足破格条件;
2.有1年以上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农村学校指办学地点在全市15个镇的学校和城区三办村小);
3.任中级职称以来在省级及以上公开发行的刊物上至少发表一篇教育教学研究文章,刊物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网站验证确认的正规刊物。或者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一是在省级及以上业务主管部门(专指国家教育科学研究院、湖北省教学研究室、湖北省教育科学研究所)举办的优质课竞赛中获得一等奖的;二是在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体育、音乐、美术竞赛活动中辅导学生获奖的。
(二)否决条件
近五年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
1.工作重大失职,造成恶劣影响的;
2.年度考核被评为不合格等次的;
3.伪造学历、资历或申报业绩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的;
4.从事有偿家教(家养),与书商勾结向学生兜售教辅资料被查实的;
5.参与、煽动闹事或在网上发布反党、反政府言论,破坏社会稳定的;
6.无故不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业务知识调考,不能按时完成市级及以上培训任务的。
五、激励政策
1.对培养拔尖创新人才作出突出贡献的高中学校及相关人员给予政策倾斜和奖励。当年毕业生高考总分居全省前三名或被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录取的学校,市教育局给予一定的中学教师高级职务申报岗位控制数(以下简称指标)奖励,由学校奖励给相关教师。享受奖励指标的教师可不需要一年以上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的条件。
2.在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改革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二类优秀教师,市教育局安排专门指标直接申报。一是在“振兴九中行动计划”中经市教育局选派由仙桃二中、仙桃三中、仙桃四中到仙桃九中任教达一年且综合考核为合格的教师;二是在农村学校“启明星计划”中经市教育局选派到农村学校任职任教达一年且综合考核为合格的人员。
3.获得省级及以上行政部门表彰的优秀教师,市教育局安排专门指标直接申报。省级以上行政部门表彰的优秀教师专指国务院或省政府表彰的“优秀教师”、“农村优秀教师”、“农村优秀教育工作者”、“劳动模范”,省教育厅和省教育工会表彰的“师德标兵”,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联合表彰的“湖北省优秀教师”、“湖北省优秀教育工作者”。
4.现从事体育、音乐、美术、政治、历史、地理、生物、信息技术学科教学,且连续任教达三年以上的专职教师,市教育局安排一定数量的专项指标择优申报。符合条件的对象实行“双报”,既可以向市教育局申请单列指标,也可以在本单位申请分配指标。
5.在XX年高考中,完成了市教育局下达的高考任务的学校,市教育局将给予一定的奖励指标。
六、指标分配
市人事局向我局下达XX年晋升中学高级职称申报指标共95个。指标分配时首先安排22个指标用于符合“五类优先”条件的对象,安排19个指标对XX年7月以来有中高职务退休人员单位,采取“退一进一”的办法适当补充,安排10个指标用于小学教师的申报;剩余指标再按各单位(学校)专业技术人员人数、岗位空缺情况、符合晋升条件的人数三个因素统筹分配,其所占权重分别为50%、20%和30%。
七、学校职称评定工作的宏观指导意见
(一)各单位(学校)必须通过民主推荐,成立职称评审专家委员会,参评者不能担任评委,评委必须具有广泛的代表性。
(二)各单位(学校)必须制定切合实际的《教师晋升中学高级职称评定工作方案》,明确职称评定考核内容、计分办法、和组织工作。《教师晋升中学高级职称评定工作方案》必须经教职工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且在校内公示。
(三)各单位(学校)在开展教师职称评定时要将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纳入考评之中予以计分。
1.有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的;
2.有在村小支教2年以上经历的;
3.近三年学校绩效考核结果优秀的;
4.担任班主任工作5年以上,获得市级以上表彰的优秀班主任。
为鼓励教师合理流动,各校不得将教师在本校工作的年限作为计分项目。
(四)职称评定推荐申报的程序要严谨,审查要严格,过程要规范,结果要透明。所有申报名单必须在校内公示不少于7天,公示内容包括申报人的基本材料、评分结果。评委会要负责受理和公正处理有关投诉和举报。
八、操作程序
1.市教育局制定XX年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方案,下达申报指标。
2.各地各校广泛宣传职称评审工作政策,在全社会、各中小学教师中,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
3. 市教育局组建高级职称专家评审委员会,制定评审标准,对“五类优先”单列指标及小学破格申报指标进行集中评审,公示推荐结果。(小学申报中学高级职称评分标准参照小科评审评分标准)
小学破格申报中学高级职称指标将向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倾斜,对符合申报条件的26个单位(18个镇办和8所市直学校)各安排1个推荐名额,对XX年秋季学期拟在新城壹号实验小学任教的教师安排5个推荐名额。市教育局将从推荐对象中评选10名推荐上报,其中实验小学、实验二孝沔州小学、仙桃小学、大新路小学安排2个指标,新城壹号实验小学安排2个指标,其它单位及学校安排6个指标。
4.学校开展分配指标的评审推荐工作。各中小学组成职评工作专家委员会(人数为单数,普通教师代表至少占1/3),制定学校职称评定工作方案,并报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审议。申报人员在基层单位公示申报材料,签订《仙桃市XX年中学 ……此处隐藏20497个字……动就业训练中心须向市职业培训指导中心报送当季度的外省农村劳动者培训情况表。
六、工作安排
本次外省农村劳动者职业培训工作,从今年10月24日起至20xx年9月3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重点做好政策宣传培训发动工作(10月24日至12月30日)
第二阶段:精心组织实施培训计划(20xx年1月1日至8月31日)
第三阶段:认真做好各项资料的归档、整理和撰写工作总结(20xx年9月1日至9月30日)
工作方案 篇10根据《XXX区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沙炉管发[20xx]41号文件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XXXX区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沙安委?20xx?2号文件要求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xx?14号)精神,按照自治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对开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建设、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专项行动的部署,结合我片区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促进炉院街片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及目标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突出重点行业、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问题的治理。强化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强化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法制意识,坚决整顿治理、关闭取缔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努力实现非法违法生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持续下降,坚决杜绝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基本杜绝,各类安全突出问题得到切实解决,生产安全秩序规范。
二、组织机构
组 长:XX XX区书记
副组长:XX XX社区主任
成 员:XX XX社区副主任
XX XX社区安全生产专干
XX XX社区干部
XX XX社区干部
XX XX社区工作者
XX XX社区工作者
XX XX社区工作者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XX丽兼任,办公室设在炉院街社区居委会。成员由各社区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安全生产检查的指导、协调、督查工作。
三、重点范围、重点内容
重点范围:辖区内建筑施工、市场、重点单位等领域。
重点内容:将打击辖区内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和非法生产经营的“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及城乡结合部、棚户区、建设工地区域内的出租屋、人员集体住宿的建筑工棚以及“六小场所”作为重中之重。
(一)具有共性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1.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以及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
3.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及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的;
4.瞒报谎报事故,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5.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6.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
7.作业规程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及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8.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9.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10.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11.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12.新材料、新设计、新装备、新技术未经安全检测核准投入使用的;
13.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二)具有行业(领域)特点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1、建筑施工:
(1)建设工程项目未经主管部门审批,不履行建设管理程序,擅自改变使用性质,非法从事建筑活动的;
(2)施工单位超越资质范围承包,以及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非法从事建筑活动的;
(3)建筑工地集体宿舍墙面、顶棚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的;
(4)在建工程内住人。
2、危险化学品:
(1)无证生产、经营或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的;
(2)非法违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的;
(3)未经正规设计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的;
(4) 非法违法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的。
3、消防:
(1)消防安全合法性手续不全、建筑消防设施故障、人员密集场所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不符合要求的;
(2)“三合一”“多合一”场所;
(3) 人员集中住宿的宿舍、建设工地、“六小场所”未配备灭火器材的;
(4) 出租房屋使用明火做饭未与居住房间分开设置的。
4、城镇燃气:
(1)天然气经营企业未落实天然气设施(门站、阀井、调压箱等)维护和巡检制度的;
(2)圈占、压占燃气设施的;
(3)倒灌超过使用年限和检验期限液化气钢瓶的;
(4)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擅自经营的;
(5)灌装量与标注不符的。
四、工作分工
社区组织工作人员对辖区内行政事业单位、小型商业场所、出租房屋等“三合一”“多合一”“六小场所”开展检查监管工作。在分工范围内,加大与相关执法部门的配合。
五、时间步骤
依据社区实际,坚持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相结合,企业自查自纠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从20xx年4月26日开始,至9月20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自查自纠阶段(4月26日—5月20日)社区充分利用各有利条件,多渠道、多层次进行宣传,营造有利于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实施
严厉打击的舆论氛围。
(二)联合执法、集中整治阶段(5月21日—7月31日)全面排查摸底辖区内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设立举报电话、信箱,并做到有举必查、查实必处,切实解决本辖区,并及时准确做好“打非治违”工作有关数据的统计上报。
(三)全面检查、重点抽查阶段(8月1日—8月31)社区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督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四)督查总结、巩固提高阶段(9月1日—9月21)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总结,并及时向管委会安监站报送情况。
XX社区居委会
20xx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