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工作方案3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力开展,预先制定方案是必不可少的,方案是计划中内容最为复杂的一种。优秀的方案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工作方案3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工作方案 篇1
为提高抗旱工作的主动性,有针对性的采取相应的抗旱措施,实现积极应对、沉着应对、科学应对、科学抗灾,最大限度减轻旱灾的影响和损失,维护全乡社会稳定及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树立防大旱、抗大灾的思想,自力更生,同心协力,共抗旱灾,努力将灾情损失降至最低程度,确保人畜饮水安全,维护农村社会大局稳定。
二、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分级分部门负责;
2、预防为主,防抗结合;
3、坚持因地制宜,乡村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4、坚持以人为本,社会稳定和谐,困难群众饮水、生活保障。
三、工作措施
(一)健全组织,明确责任。乡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乡长为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抗旱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小组下设6个工作小组,明确领导小组和各工作小组职责,在领导小组的统一调度下开展抗旱救灾工作。
(二)迅速开展灾情调查。各村迅速组织干部,深入村组开展旱情调查摸底工作,并将农作物受旱情况、干部群众开展抗旱工作情况及时上报乡抗旱救灾领导小组办公室。水利、农业、社会事务办等部门要安排专人到各村调查了解旱情,并及时将统计核实情况上报。
(三)认真抓好水源地特别是重点水源的保护管理。做好水质卫生安全检测,管好水源地周边卫生,防治饮水出现问题。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深入水库、山塘,井地做好水源保护管理、卫生安全检测,确保饮水安全。
(四)抓好人畜饮水困难地方饮水输送供应工作。各村、相关工作部门认真组织车辆,抓好运水工具及其设备的完善,对困难饮水地方进行运水供应,确保群众饮水困难。
(五)搞好晚稻及旱粮作物的种子供应。乡农业服务中心要做好晚稻种子和秋玉米、洋芋、红苕等旱粮种子调运供应工作,力争早稻损失晚稻补,水稻损失旱粮补。要求进一步搞好结构调整,进一步扩大水改旱面积,确保粮食稳定增产。
(六)抓好森林安全。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拓宽宣传渠道,认真落实责任,实行责任到山头、责任到丘块、责任到坟头,严防森林火灾。
(七)切实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做好村与村、组与组之间跨区域调水的协调,确保水源得到最大有效利用,协调好因饮水等问题发生的纠纷问题,关注鳏寡孤独、空巢老人、留守儿童为重点的饮水和生活问题,确保社会稳定和谐。
(八)抓好后勤保障,确保抗旱救灾有序推进。乡预算5万元抗旱救灾经费,重点用于宣传资料、采购运水设备、车辆燃油以及困难群众生活保障。
(九)严格纪律,万众一心抗大灾。在抗旱救灾期间,乡取消节假日和双休日,杜绝特殊情况请假,严禁在刚不在位,出工不处理,凡顶风违纪的,严格按《坪乐乡机关事业干部诫勉教育告诫办法》予以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坚决予以组织或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深化认识,为全面夺取抗旱救灾工作的胜利而努力工作
抗旱救灾工作是全乡当前工作的头等大事,事关全乡社会稳定和民生问题,务必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并务实工作,各领导小组务必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树立“防大旱,抗大灾”的思想,正确分析旱情形势,从思想、组织、应对措施和保障机制上制定抗旱预案,打一场抗旱救灾攻坚战。
各村支部、村委会、乡属各部门务必认真贯彻落实乡抗旱救灾工作会议精神和具体安排部署,成立抗旱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制定积极可行的抗旱方案,务实工作,并每周星期二上报一次情况,为夺取抗旱救灾工作的胜利而不懈努力。
工作方案 篇2
20××年,我大队在新区党工委、管委会领导下,按照新区安委会工作要求,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工作机制,结合新区规划土地监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深入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广泛普及安全知识,落实新区规划土地监察系统安全工作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度,有效预防和减少规划土地监察执法各类安全事故。
一、“一岗双责”情况,工作要点情况,试点实施方案
(一)明确工作责任。
我大队制订了明确的工作分工,由大队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全面负责我大队安全生产工作;综合科负责我大队内部安全生产工作;查违科负责查违领域的安全工作。另外,为更好的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原则,大队修改完善了《**区规划土地监察的大队(大队)责任区制度》,通过划分责任区域,实行责任包干、责任到人,明确每个工作人员安全工作分工。
(二)明确工作任务。
本年度,我大队主要领导亲自抓安全生产,主要任务有:
1、认真贯彻落实**区安全管理委员会的决策、部署、指示,坚持将安全工作与查违工作同时部署、同时实施、同时考评;
2、督促大队内各科室认真履行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3、适时组织开展并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协调重大事故隐患整治工作;
4、遇有突发安全事故时,按规定派相关负责同志赶赴事故现场,组织协调事故抢险救援和善后工作。
(三)制定工作制度。
本年度,我大队领导班子除了落实结合我大队实际的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绩效评价制度、安全生产工作“一票否决”制度、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二、本领域重点工作项目开展落实情况
(一)协调联动,统一部署,抓好灾害性天气防御工作。
作为安委会成员单位,我大队始终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度,针对新区实际,充分认识台风、强降雨、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对安全生产工作带来的不利影响。根据新区要求和统一部署,切实做好暴雨及台风防御的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突出重点,加强辖区查违领域安全生产督促检查,协调新区各有关单位,加强危楼、危房、居民建设场所隐患排查,及时转移危险区域人员,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减少灾害损失。
(二)突出重点,消除违法建筑安全隐患。
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梳理完善查违工作制度,推动机制体制创新,优化各项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能,丰富查违工作手段,做到冒头就打、动土就拆,全面实现了巡查全覆盖。新区规划土地监察部门强力查处,果断处置,严厉打击了违法建设行为,上半年新区规划土地监察系统共组织违建拆除行动52次,投入人数830人次,依法拆除违法建筑物1235平方米,执法行动没有引起一起安全事故,新区查违形势持续平稳可控,
(三)堵疏结合,开展危旧房拆除重建工作。
针对新区违建拆除行动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我大队建立疏堵结合的查处违法建筑长效工作机制,以管委会名义出台《**区原村民非商品住宅危房拆除重建暂行管理办法》,对新区符合一户一栋原则原村民非商品住宅危房开展拆除重建工作,开展危旧房源头治理,为新区危旧房处理找出一条出路,有效缓解了新区危旧房引发安全的隐患压力。
三、组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情况
我大队先后开展了 “打非治违”、安全生产月、节假日领导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规划土地监察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等活动,深入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广泛普及安全知识;依据挂点联系社区安全生产工作方案,查违科科长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聘请龙岗区安全生产技术中心专家协同开展检查,对安全隐患重点进行排查,排查隐患场所50余场次,要求社区按规定及时整改,防患于未然。
四、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建议
(一)违法建设行为涉及到多方面的行政管理,需要协同交通运输、住房建设、水务、市场监督、城市管理等行政管理部门,齐抓共管,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助开展规划土地监察工作,坚决查处违建行为,消除安全隐患源头,防患于未然。
(二)公安机关指定专门机构,协助和配合相关工作,对阻碍规划土地监察机构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应及时制止,并依法处理。
(三)鼓励发动群众、新闻媒体、其他单位组织举报违建行为,及时进行查处。
(四)鼓励开发建设单位、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机构对管理区域内的违建行为进行预防、劝阻、制止和报告。
五、下半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一)坚持一手抓排查,一手抓宣传教育,进一步丰富宣传方式。围绕新区工作重点,结合查违工作特点,采取公共空间集中宣传和日常宣传工作,提高**区查违系统安全意识和防控能力;统筹各办事处规划土地监察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认真向辖区居民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帮助居民提高安全意识和灾害防控能力,努力营造全社会支持安全生产的深厚氛围。
(二)继续保持辖区查违严防严控力度,源头消除安全隐患,保护违建周边人民生命安全。根据工作职责,加强辖区查违领域安全生产督促检查,及时查处违法建筑,实现源头治理;协调新区各有关单位,加强危楼、危房、居民建设场所隐患排查,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减少灾害损失。
(三)根据新区安委会(安委办)统一部署,积极开展工安全生产各项专项行动。
工作方案 篇3
为认真贯彻中央、省、市领导重要批示精神,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根据公安部、省厅统一部署,从即日起至9月20日,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夏季消防检查。具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各镇(区、街道)及各相关部门,严格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综合治理”的原则,以问题为导向,以落实单位主体责任为切入点,以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为核心,集中开展以夏季火灾隐患整治、公共消防设施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消防安全宣传为主要内容的夏季消防检查,力争整治一批重大火灾隐患,查处一批消防违法行为,推动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尽职履责,促进城乡居民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夯实城市消防基层基础,增强社会火灾防控能力,坚决确保夏季全市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全市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检查范围和内容
(一)检查重点
1、商场、超市由商务局负责督促指导;
2、学校、幼儿园以及教育培训机构由教育局负责督促指导;
3、医疗系统医院由卫生局负责督促指导;
4、养老院、儿童福利院、救助站、社会福利机构、民政系统医院由民政局负责督促指导;
5、网吧、歌舞娱乐场所、博物馆等文物古建筑由文广新局负责督促指导;
6、建筑及城建施工工地由住建局负责督促指导;
7、星级宾馆、旅游场所由旅游局负责督促指导;
8、寺庙等宗教场所由宗教局负责督促指导;
9、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由安监局负责督促指导;
10、物业管理单位由城管局负责督促指导;
11、劳动密集型企业由安监局和公安消防大队共同负责督促指导;
12、城乡消防规划修编由规划局和公安消防大队共同负责督促指导;
13、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由住建局、财政局和公安消防大队共同负责督促指导;
14、消防宣传“七进”和媒体消防公益宣传工作由文广新局和
公安消防大队共同负责督促指导;
15、公安机关和公安消防大队负责对各部门开展消防工作进行培训指导,并重点对人员密集场所负责督促指导;
16、属地单位由各镇(区、街道)负责督促指导;
17、监察局负责对各镇(区、街道)、各部门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检查内容
1、单位是否主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定或落实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正常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工作,是否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测、维护保养并记录存档,是否定期组织开展消防演练和员工教育培训(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专兼职人员、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和保安等五类人员是否明确并组织教育培训)
2、属于重点单位的是否落实“户籍化”管理要求,是否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人履职、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消防安全自我评估“三项报告备案制度”和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双人持证上岗制度;一般单位及其它单位是否录入大平台消防模块中。
3、属于易燃易爆单位的,消防设施、消防水源、灭火器材和药剂储备是否充足且完好有效;单位与周边建(构)筑物及其内部建(构)筑物、设施之间的防火间距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电气设备是否设置防雷、防静电保护设施并按规定进行检测,厂区内外的管道安全是否落实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和工作措施;原料、物料等储存区域和危险化学品装卸码头是否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是否按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是否制定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并开展演练;
4、是否按要求配置消防设施(临时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指示标志,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是否开展年度消防设施检测及维保,并保持完好有效;
5、防火间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装修装饰材料,防火防烟分隔、消防车通道。